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辽宁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、《辽宁工业大学学生转学管理细则(修订)》等规定的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拟转入学院考核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,李昊泽符合我校本科学生转学(转入)条件,并已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9月10日-2021年9月16日,共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到以下部门具实反映。
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:0416—4199663
联系人:郭道阳
附:拟转入辽宁工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信息
辽宁工业大学学生处
2021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