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事理论教研室职责
2021年05月10日 14:57

 

军事理论教研室在主管领导副校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学生军事训练、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。

一)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有关学生军事训练的文件精神,执行学院的教学计划,完成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。

(二)负责军事教研室的政治教育、业务学习和思想工作。
  (三)负责制定学生军事理论学习工作计划,组织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,贯彻严格要求、严格管理的方针。

(四)负责全军事、国防教育的计划安排,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。

(五)积极开展教学总结,学术研究和军事教学评估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。

(六)负责军事教研室的行政管理和军事教员队伍建设,建立良好的教学、工作和生活秩序。


军事理论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

 

一、全面负责本室的领导工作,保证国家有关高校武装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的法令、文件及通知的贯彻落实;
  二、 接受承办国家教育部、省教育厅、省军区、军分区及属地武装部门有关文件、通知,参加上述部门的有关会议,及时向党委通报军事工作情况;
  三、 组织制订年度学生军事理论授课计划,组织检查完成的授课情况;
  四、 组织制订和完善军训理论课教学及各种规章制度,逐步实施军事教学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及制度化;
  五、 组织国防军事教育的科学研究,不断改进教学,提高教学质量;

六、 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活动,接受国防教育;
  七、 负责本室人员的聘任、聘请考核及培养工作;
  八、 申报及审定,教学费用的开支,做到合理使用,专款专用;
  九、 完成党委及校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性任务。


军事理论教研室副主任工作职责

 

一、协助主任做好本教研室各项工作,主任不在岗时行使主任职权,履行主任职责。
  二、负责拟写本教研室各项工作、学习计划和总结以及其它规章制度等。
  三、负责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各项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  四、协助主任做好教研室建设和资料管理工作。
  五、协助主任抓好军事理论教员的业务学习和理论研究工作。
  六、积极主动开展军事理论教学检查工作。
  七、完成处(部)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。


军事理论教研室办公室主任职责

 

1、根据教研室制定的《军事理论》课实施意见,制订教学计划,具体组织教学工作;
  2、负责课程、教室的安排,制订课程表,安排和聘请任负责试题的印制,安排考试、场地、监考、改卷等工作;学生成绩登记、录入和归案等工作;
  3、具体负责教师聘请、聘用、培训工作;统计教学工作量,发放课时酬金
  4、负责征订教材和学生用书,具体组织、教研活动、课件制作等工作;
  5、做好有关教学文件、资料的搜集和管理,负责资料室存书的、购买、登记、编号、上架、借阅等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