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首届辽宁工业大学“最美大学生” 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
2022年05月12日 20:00

  关于开展首届辽宁工业大学“最美大学生”

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   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《辽宁省高等学校加强学风建设十条措施》《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形成示范引领作用,展现我校学子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,通过强化评价导向推动学风建设工作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(2020/2021年度)首届辽宁工业大学“最美大学生”评选展示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 

一、推选时间    

即日起至2022年5月18日。  

二、参选对象    

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 

三、评选奖项及奖励政策    

1.拟遴选辽宁工业大学“最美大学生”(集体或个人)不超过10个,辽宁工业大学“最美大学生提名奖”(集体或个人)不超过20个。  

2.学校对获奖集体、个人授予荣誉称号,并给予适当奖励。  

3.各学院申报及获奖情况纳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。  

四、推荐条件  

推荐对象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并且在勤奋学习、创业创新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诚实守信、孝老爱亲、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,或具有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,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。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1—2022学年。学习成绩以2020-2021学年为参照。  

(一)最美大学生(集体)    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班级(寝室)全体同学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、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。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。能够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积极开展班级(寝室)同学的思想引领工作,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、在“四史”学习教育特别是党史学习中有较好的成果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。  

2.学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。班级(寝室)同学学习目标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遵守学习纪律,注重学习方法,学习兴趣浓郁,学习效果显著。集体中成员考研比例(大四年级)、专业排名、平均绩点、获得奖学金比例、英语四级通过率等整体情况较好。在学困生帮扶工作中成效显著,有行之有效的帮扶措施,在挂科、学籍处理等方面有明显改善效果。  

3.广泛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活动。班级(寝室)内创新创业氛围浓郁,科技竞赛成果显著。能够在“互联网+”、“挑战杯”、“创青春”等创新创业类竞赛和各类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级、省级等各级奖项多质量高。  

4.团结互助,集体荣誉感强。班级(寝室)成员关系和谐融洽,热心参与志愿服务、公益环保等活动,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文体活动,取得过突出成绩。在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参与过程中能够重视寝室卫生及环境建设,积极营造良好的集体生活和学习氛围。  

5. 结合近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活动、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、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活动、“四史”学习教育、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情况,有突出表现的集体可优先推选。  

(二)最美大学生(个人)    

1.政治立场坚定。热爱祖国,坚持爱国和爱党相统一,听党话、跟党走,坚持奉献祖国、奉献人民。品德修为较高,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恪守学术诚信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。  

2.具备较强学习能力,能够不断实现自我成长。考取名校研究生或学习成绩突出,自身本领过硬,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,努力提高文化素养,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。  

3.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。积极参与“互联网+”、“挑战杯”、“创青春”等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和科技竞赛,取得具有代表性的成绩。在社会实践项目和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。  

4. 多方面协调发展,综合素养高。具有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体素质良好,在文体等方面有专长。崇尚劳动,热爱劳动,具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。  

5. 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、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。生活中能够自立自强,孝敬父母、尊敬师长,兄弟姐妹团结友爱。以坚忍不拔的毅力直面逆境、不畏艰辛,在克服困难、不懈奋斗方面表现突出且事迹感人。  

五、推选程序    

1.学院组织推选。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,开展宣传动员,按照个人申报、材料审核、组织推荐的程序确定初步人选,并深入挖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或典型案例。推荐人选信息应在本学院进行公示。  

2.评审委员会评选。辽宁工业大学“最美大学生”是校级年度最高荣誉,学校将本着公开、平等、择优的原则开展评选相关工作。党委学生工作部、招生就业处、团委、心理健康中心、创新创业中心等部门以及各学院师生代表成立评审委员会,负责组织评选的具体实施。对各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,注重学生的综合实绩与全面发展,最终确定辽宁工业大学“最美大学生”(集体或个人)人选、辽宁工业大学“最美大学生提名奖”(集体或个人)人选。  

3.表彰活动。获奖集体或个人将在颁奖典礼上予以表彰,并颁发证书。通过学校易班网、官微等平台进行宣传。  

六、工作要求    

1.提高认识,加强组织。各学院要按照“谁推荐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把控程序、遵守标准,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,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,把最优秀的、最具有代表性、示范性、引领性的集体和个人挖掘出来,在学生中广泛宣传,树立榜样。  

2.做好动员,注重过程。各学院要积极营造评定氛围,让每一名学生都了解评选的内容和意义,引导学生广泛关注和参与评选过程,自觉投身于评选活动之中,达到以评促建、以评促优的目的。  

七、材料报送    

1.事迹材料撰写要求:推荐对象除申报表外,还需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。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、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,事迹要真实,文字要规范,事迹材料中可插入图片,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。事迹材料格式:标题为黑体二号字加粗,正文为仿宋三号字,行间距为28磅。字数在1000字以内。  

2.材料报送要求:  

各学院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填写《辽宁工业大学“最美大学生”评选展示活动(集体)申报表》(附件1)、《辽宁工业大学“最美大学生”评选展示活动(个人)申报表》(附件2),各学院负责汇总推荐集体和个人的信息填写《辽宁工业大学首届“最美大学生”评选活动汇总表》(附件3)。  

各学院于5月18日17:00前,将附件1-3纸质版材料签字(学院意见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)、盖学院公章,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易班发展中心(老图书馆二楼)。  

电子版材料及事迹材料以(xx学院-集体负责人姓名/姓名)命名,所有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命名,发送至18940952050@163.com信箱。联系人:易班中心于汶秀,联系电话13941190114。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附件:    

1.辽宁工业大学“最美大学生”评选展示活动(集体)申报表  

2.辽宁工业大学“最美大学生”评选展示活动(个人)申报表  

3.辽宁工业大学首届“最美大学生”评选活动汇总表  

  

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党委学生工作部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5月11日